安阳市公租房时代来临-亚博88app
导语 自2013年3月26日开始,在我市已存在了14年的经济适用房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申请条件放宽、不再有户口限制的公租房。
毁誉参半”经适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
1999年,经济适用房(以下简称经适房)以安居房的性质第一次在我市出现。14年来,经适房承载了保障性住房的前期使命,近3万套的规模也在一定程度上圆了我市不少群众的住房梦。
但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高速发展,商品房价格与经适房价格差距拉大,经适房也逐渐显露出管理的局限性和制度的弊端。经适房解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困难的目的,逐步被某些人利用,发展到成为他们“寻租”的温床——通过隐瞒家庭总收入、虚开证明等方式,骗购经济适用住房。对真正的低收入群体来说,即使经适房的价格比周边商品房每平米普遍要低一千元至两千元,但较高的总价,还是让他们中的一部分望而却步;另一方面,经适房资格审查面太宽、难度较大,在操作过程中容易出现失误。真正需要住房的人还是买不起房,而另一类人群则用远低于市场的价格攫取房价差利。全国各地有关经适房的案件频出,更增加了市民对经适房的不信任感。
“三房并轨”公租房
从中央到地方,先后出台法律法规,对经适房的申请条件进行调整和制约。比如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对保障房的性质和建设模式等等都进行了更为具体和严谨的规定,也标志着保障房进入了全新的,更合理、更规范的高速发展阶段。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关注下,我市也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的保障房制度,并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保障房的建设、安置进行了核查。依据省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若干意见》(豫政〔2011〕8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入住管理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2〕15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现状,我市保障性住房将实施“三房并轨”,即把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统一建设、管理,构建以租为主、租售补相结合,多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新体系。
“要是都并入公租房,是不是以后连廉租房也要取消呢?”有市民担心廉租房会因并入公租房而变相涨价。
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处处长刘斌解释:“目前我市廉租房保障除了有实物住房,也有廉租货币补贴。随着公租房管理细则的逐渐推出,不同阶层的住房困难群众都会得到相应的保障。”